一、 「112年度教育部獎勵補助私立技專校院整體發展經費核配及申請要點」第9點第6款第3目規定:各校應於次年二月二十八日前,將最近一學年度之會計師查核報告(包括平衡表、收支餘絀表、現金流量表及財務報表附註)、本獎勵補助經費執行清冊、會議紀錄(包括專責小組會議紀錄及簽到單、公開招標紀錄及簽到單)、稽核報告(包括期中稽核紀錄)及修正支用計畫書(包括經費表)等資料上傳至各校網站後備文報部(附執行清冊用印封面,毋須再將其他紙本資料報部),並繳回當年度結餘款,俾便考核運用成效。同份資料應公告於各校網站,未公告上網之學校,減計獎勵補助經費。
二、 報部作業:
(一) 報部截止日:112年2月28日(二),郵戳為憑。
(二) 報部資料:
1. 教育部:電子公文正本、「執行清冊」用印封面電子檔及「111年度補助調薪後增加人事費差額經費成果報告」用印封面電子檔。
2. 獎勵補助工作小組:紙本公文副本、「執行清冊」用印封面及「111年度補助調薪後增加人事費差額經費成果報告」用印封面。
(三) 學校網站公告及填表列印系統上傳:
1. 學校網站公告:截止日下午5點前將資料公告於各校網站。
2. 填表列印系統上傳:於112年2月13日(一)~ 112年2月28日(二)至「私立技專校院整體發展獎勵補助計畫基本資料表填表列印系統(https://tvc-fund.yuntech.edu.tw/psg)」進行上傳,系統關表時間為截止日下午5:00。若學校提早完成欲上傳佐證,請與小組聯繫。須公告及上傳之相關文件請參考三、網站公告及填表列印系統上傳資料清單。
(四) 若網頁連結變更,請提供變更後之網頁連結予獎勵補助工作小組(各校財務公開資訊連結:https://tvc-fund.yuntech.edu.tw/Query/UploadMergeLink.aspx)。
(五) 若未在時間內公告上網或未將網頁連結提供予獎勵補助工作小組,將列入行政缺失,減計核配獎勵補助經費。
三、 網站公告及填表列印系統上傳資料清單:
學校網站公告 |
填表列印系統上傳 |
111年度 |
110學年度 |
|
1 |
執行清冊(遮字版) |
7 |
會計師查核報告 |
1 |
公文副本 |
2 |
校內專責小組會議紀錄 |
8 |
平衡表 |
2 |
111年度執行清冊(以原始檔呈現,不須遮字) |
3 |
獎勵補助經費之期中稽核紀錄及內部稽核報告 |
9 |
收支餘絀表 |
3 |
111年度執行清冊用印封面 |
4 |
公開招標紀錄 |
10 |
現金流量表 |
4 |
111年度補助調薪後增加人事費差額經費成果報告(以原始檔呈現,不須遮字) |
5 |
核定版支用計畫書 |
11 |
財務報表附註 |
5 |
111年度補助調薪後增加人事費差額經費成果報告用印封面 |
6 |
補助調薪後增加人事費差額經費成果報告(遮字版) |
|
|
共11個檔案 |
共5個檔案 |
四、 遮字說明:請務必於檔案公告至各校網站時,詳細檢查個人資料是否已隱藏、有缺頁、文字上下顛倒、漏蓋關防、檔案模糊、直書橫擺或橫書直擺等情形,注意檔案是否符合規定再行公告。
(一) 111年度執行清冊之各細項表冊,鑒於部分學校建議其內容涉及教師薪資等個人資料保護法,因此公告於各校網站之相關資料,請依下列規定辦理:
1. 【附件六之(一A)及(一B)】新聘(3年內)專任教師薪資、提高現職專任教師薪資、現職專任教師彈性薪資、推動實務教學、研究、研習、進修、升等送審及學校自辦研習活動,請學校統一自行隱藏「教師姓名」或「主辦人」該欄位、「員工編號」統一隱藏後三碼、「教師證書字號」統一隱藏後三碼。
2. 【附件六之(二)】外聘社團指導教師之鐘點費,請學校統一自行隱藏「教師姓名」該欄位。
3. 【附件六之(三)】行政人員進修、行政人員業務研習、學校自辦研習活動,請學校統一自行隱藏「姓名」或「主辦人」該欄位。
4. 【附件六之(六)】請學校統一自行隱藏「教師姓名」該欄位、「員工編號」統一隱藏後三碼、「教師證書字號」統一隱藏後三碼。
五、 已核准經費展延學校:辦理111年度私立技專校院整體發展獎勵補助經費展延之學校,請將教育部同意展延之公文電子檔E-mail至獎勵補助工作小組,112年2月28日(二)前僅須公告110學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平衡表、收支餘絀表、現金流量表及財務報表附註。並請於執行期滿後一個月內將111年度執行清冊、專責小組會議紀錄、公開招標紀錄、稽核報告(包括期中稽核紀錄)、修正支用計畫書及補助調薪後增加人事費差額經費成果報告依二、報部作業辦理報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