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學校以下作業:
1. 學校上傳佐證期間:11/13~11/30下午5:00,佐證請以電子檔呈現,並上傳於獎勵補助填報系統。另提醒各校總承辦人應盡檢核責任,並下載學校上傳最後版本以利後續審查資料確認。
2. 資料報部期限:11/30(郵戳為憑)。(上傳的佐證不需再檢附報部,上傳至系統即可)
報部文件如下:
(1) 教育部:電子公文正本。
(2) 獎勵補助工作小組:紙本公文副本、「基本資料表」書面1份(封面須用印)、「支用計畫書及學校自訂特色」書面7份(封面須用印)、「支用計畫書及學校自訂特色」光碟電子檔7份(請用光碟棉套或紙袋貼於書面紙本封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