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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兼任教師鐘點費調查表填表QA

公告內容:

承辦人,日安:
       有關兼任教師鐘點費調查表,學校所提問之填表QA如下,敬請學校參照辦理。

Q1:有申請新南向、僑生專班、勞動部等補助的兼任教師,授課時數可認列計算嗎?呈上述,若薪資是補助及自籌款支應的,可認列以自籌款支應的授課時數嗎?
A1:屬於計畫內的兼任教師,無論是自籌款或是部分補助,皆不得申請。

Q2:寒暑假進行授課之兼任教師,例如:春季班、夏季班(學程)、重補修課程等課程,可以認列授課時數嗎?
A2:若學生可以取得修畢學位所需學分者,予以認列,其計算方式依學分所需修課時數納入每週計算。惟若屬於學校自己開設推廣教育課程,與學位及學分無關者,則不予認列。

Q3:系統調查截止時間可否延後至10/20?若無法延後,相關人數及時數,是否可以修改?
A3:目前已規劃至10/20關表,後續由小組於獎補助資訊網公告同時亦mail告知,請學校依限回復,原則以填報結果據以核配。

Q4:僑生專班(僑委會),僑委會只有第一學期有補助開班費(會支應到教師鐘點費),但第二學期開始就是學校自籌,想問問這樣能不能認?只有第一學期補助到,後續都是學校自籌,是不是後續就可以認列授課時數?請問後續第二學期後可以認列授課時數嗎?還是只要是僑生專班就不能認列呢?
A4:屬於計畫內的兼任教師,無論是自籌款或是部分補助之費用,或者經費來源是教育部、其他政府單位(如僑委會、勞動部等單位)之補助,皆不得申請。

Q5:兼任教師鐘點費明年二月才要開始比照公立,那今年要蒐集時數嗎?填報調查表嗎?
A5:請學校依規定自114年8月1日起比照兼任教師聘任辦法之規定辦理,未依規定調整鐘點費支給基準將列計行政缺失。

Q6:兼任教師鐘點費一般都是下個月才核撥,舉例:12月的鐘點費,1月才會實際撥款,帳其實也是做在1月,請問有需要更改為12月做帳務處理嗎?
A6:請學校依要點第9點第9項「(九)獎勵、補助經費在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尚未發生債務關係或契約責任者,應即停止支用,其已發生之債務關係或契約責任者(已於十二月三十一日前驗收完成並做應付傳票),應於次年一月十五日截止支付。」辦理。

Q7:10/7在職之兼任教師是什麼意思?
A7:目前已延後關表時間至10/20,請學校依加退選結果填報114學年度第1學期在職且有授課之兼任教師。

Q8:如果兼任教師有突發狀況換人,職級不同,跟當初申請時不同,有關係嗎?
A8:
(1)本部依學校填報結果核定補助經費後不再受理經費申請變更。
(2)學校可依實際兼任教師授課情形辦理支用,不違反專款專用之規定。

Q9:若經費申請少了,還可以補嗎?
A9:目前已延後關表時間至10/20,請學校依加退選結果填報114學年度第1學期在職且有授課之兼任教師,本部依學校填報結果核定補助經費後不再受理經費申請變更。

Q10:產學攜手專班4年補助30萬,這樣是可以提報授課時數的嗎?
A10:屬於計畫內的兼任教師,無論是自籌款或是部分補助之費用,或者經費來源是教育部、其他政府單位(如僑委會、勞動部等單位)之補助,皆不得申請。

Q11:
(1)請問兼任教師鐘點費的補助經費是外加還是內含在獎補助款?
(2) 115年校務發展及年度經費支用計畫書需要編列該經費嗎?
A11:
(1)114年度過渡期間,部分學校同時可能有增加獎勵(內含)與增加補助(外加),將於114年核定專案補助時,一併請台評會公告執行清冊格式,方便學校提早準備。115年起即為增加補助(外加),比照調薪差額補助採專款專用之方式辦理。
(2)故115年校務發展及年度經費支用計畫書不須編列,但學校須依成果報告格式填報支用情形。

Q12:學校支給規定選修人數超過70人的話,原授課時數1小時會變成給老師1.2小時,這樣填報的時候是要填1小時還是1.2小時?
A12:依校內鐘點費支給規定填列1.2小時。

Q13:學校兼任教師分別在日間和夜間授課,給付按照日夜間鐘點費支給,這樣時數該怎麼填?
A13:請依調查表格式將日夜間授課時數分開填報。

Q14:有一位兼任教師現授課時數為5小時,後因有專任教師於學期中由學校派任為行政主管減授鐘點,故減授後之課程由該兼任教師為第7-18週進行授課1.5小時,請問該兼任教師授課時數應為5小時,還是6.5小時?
A14:請學校依實際兼任教師授課情形辦理支用,不違反專款專用之規定。

Q15:學校加退選結束後,課沒開成,已上課3週的時數可以按比例計算嗎?
A15:不行,請學校依加退選結果填報114學年度第1學期在職且有授課之兼任教師。

獎勵補助工作小組 敬啟

 

公告日期:114-10-15

聯絡人:許妏琪

聯絡電話:(05)5342601#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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