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好:
關於114年度獎勵補助資訊系統填報事宜提醒各校如下,請各校提前蒐集資料與留存佐證以因應系統開放時填報:
第一次開表提醒表冊:
1. 自選指標統計表:請學校給予五項自選指標權重。學校須就「產學合作及技術研發成效」、「教師多元升等成效」、「提升學生就業成效」、「國際化成效」及「高階專任師資比例成效」5項指標給予權重。提醒:五項自選指標權重加總為100%,其中產學合作及技術研發成效、提升學生就業成效不得低於20%,單一指標不得低於5%,並應為5之倍數。
2. 專任師資學術研究加給及基本授課時數統計表:請儘早蒐集學校專任師資編制內及編制外教師(專案教師)學術研究加給基準及基本授課時數規範。此表冊已將去年「基本授課時數」資料先行代入,請確認有無異動,另提醒學校尚須填報「學術研究加給基準」並上傳佐證(專任教師、編制外教學人員之敘薪辦法、及學術研究加給標準表、基本授課時數標準)。
3. 聘任全面停招或停辦學校之編制內教職員工名冊(無申請學校免填):學校聘任近三年全面停招或停辦情形之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為專任(案)教師或編制內職員工者方得申請。另外提醒學校須準備「113年3月薪資帳冊」、「教師證書、聘書、校教評會議紀錄」、「職員工聘書、契約」及「自原任職停辦或停招學校離職證明文件」等文件上傳至填表系統。
第二次開表提醒表冊:
1. 學生數明細表/產學攜手合作專班明細表:所系科類別依專業領域別加權,工業、農林漁牧及資訊管理領域產業類科加權值5倍;海事、工業管理及長照領域產業類科加權值3倍;醫技、藥學、護理及幼托(保)領域產業類科加權值1.5倍;商業、語文、音樂、藝術、家政及其他領域產業類科加權值1倍,此由校基庫資料匯入,提醒學校須確認。
2. 產學合作及技術研發明細表:結案日期於112年10月16日至113年10月15日(不包括已認列過之計畫),結案日期為完成計畫經費結報(完成校內結案程序)並入帳完成之日期。採計達新臺幣30萬元(含)以上金額之計畫,另30萬元以下或以開口契約形式簽訂之計畫,其金額僅採計20%參與核配,計畫須包含行政管理費、權利金、授權金或衍生利益金等回饋學校費用。計畫以實際收入金額為基準,須以直接匯撥或簽發支票方式納入合作學校帳戶。
(1) 校基庫之表1-8與表1-16之計畫終止日期於112年10月16日至113年10月15日之資料已由校基庫資料匯入,請學校確認資料內容,此外,提醒學校該表尚需填報「結案日期」欄位,可採逐筆編輯方式填報或於登入填表系統下載「113年產學結案日期匯入Excel」、「113年技轉結案日期匯入Excel」進行匯入;該份Excel僅限結案日期欄位進行匯入,其餘欄位請由系統編輯方式修正資料。
(2) 計畫終止日期於112年10月16日以前且結案日期於112年10月16日至113年10月15日之計畫,需由學校自行填報,可採逐筆編輯方式填報或登入填表系統下載「113年產學明細表匯入清單Excel」、「113年技轉明細表匯入清單Excel」(匯入清單用之Excel檔案請參閱附件,請學校多加利用,提早做準備)進行匯入,其中「專案類型(請填報,系統檢核用)」欄位請學校參照校務基本資料庫表1-8進行填報,提醒核配113年已認列之計畫請勿重複填報。
(3) 受國立學校或中央(地方)機關「委託辦理」之「非營利幼兒園」,得以一園600萬元予以認列為產學合作金額(超過600萬元者,以600萬元計),請學校手動填報。
(4) 受政府機關(構)或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中心」,得以一園300萬元予以認列為產學合作金額(超過300萬元者,以300萬元計),請學校手動填報。
(5) 計畫類型分為「一般產學計畫」、「非營利幼兒園計畫」、「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中心計畫」或「開口契約形式計畫」,匯入校務基本資料庫資料時已預設所有計畫為「一般產學計畫」,若學校有前面所述之非營利幼兒園、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中心計畫或開口契約形式計畫,請學校務必修改。
(6) 就業學程、臨時托育服務、公共托育服務不得列入產學合作明細表。
第三次開表提醒表冊:
1. 優化師資待遇成效表冊(無申請學校免填):因應明(114)年軍公教調薪方案,爰移至第三次開表,其「表十一、優化師資待遇成效表冊」包括表11-1專任師資待遇成效及表11-2兼任師資待遇成效之填報。如學校申請增加獎勵後,董事會調薪決議未通過,不列計行政缺失。
2. 私立技專校院因應軍公教調薪後增加之人事費用差額經費:因應明(114)年軍公教調薪方案,學校填報增加成本。
以上若有任何相關問題,請來電洽詢05-5342601轉分機(5350~5353、5387)或E-mail至tvc-fund@yuntech.edu.tw獎勵補助工作小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