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獎勵補助填表系統第二次開表提醒(I)

公告內容:

現值獎勵補助系統第二次開放填表期間,感謝各校人員不辭辛勞配合。請各校務必設立統一窗口彙整相關問題詢問,謝謝。

提醒學校以下事項:

1.       第二次開放表冊共23(包含產學合作明細表及技術移轉或授權金額明細表),系統將於11/21()上午900開表,並將於11/25()下午500關表,請學校抓緊時間進行確認及填報:

(1)     學生數明細表/產學攜手合作專班明細表:

l   所系科分級依類別分類,包括工業、農林漁牧及資訊管理領域產業類科;海事、工業管理及長照領域產業類科醫技、藥學、護理及幼托(保)領域產業類科;商業、語文、音樂、藝術、家政及其他領域產業類科,此欄位由校基庫資料匯入,請學校務必確認。

l   請上傳佐證:「總量核定公文」。

(2)     專任師資名冊、專任專科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大學聘用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l   〝是否曾任職國內各級學校及學術研究機構現職專任人員〞欄,請依新聘45歲以下教師是否曾任職國內各級學校及學術研究機構現職編制內教師或研究人員轉任者填報;若為45歲以上教師系統此欄位已代入不須填報

l   〝學術研究加給是否比照或優於同職級專任教師〞欄,請11110月薪資帳冊編制外教學人員實際領取學術研究加給費填報

(3)     <特別開放>產學合作明細表、技術移轉或授權金額明細表:

l   第二次開放填表期間仍提供「新增、編輯、修改」之功能,供學校填報使用。

l   結案日期於11011日至1111015日(不包括已認列過之計畫),結案日期為完成計畫經費結報(完成校內結案程序)並入帳完成之日期

l   受國立學校或中央(地方)機關「委託辦理」之非營利幼兒園,得以一園600萬元予以認列為產學合作金額;受中央(地方)機關或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中心,得以一園300萬元予以認列為產學合作金額

l   為第二次開表,請學校務必詳細確認所填報資料正確性。

(4)     國際化成效明細表〝人數〞欄,為學校進行國際交流學生人數與教師人數,1人僅可填列1計畫,不得重複填報。請學校填報並上傳人數明細表EXCEL:校內編號、校內/外、身分(教師/學生)、姓名,系統會自動檢核填報人數是否重複,且請學校自行檢視學生與教師原學校所屬國家與移動/交流國家須不同方能填報

(5)     全校新生註冊率:〝農林漁牧及工業領域產業類科之新生人數〞:若無則空白,若填報,請上傳佐證:「農林漁牧及工業領域產業類科新生名冊(須含系所、學制、學號、姓名)」。

(6)     聘任全面停招或停辦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名冊(無申請學校免填)停招或停辦後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資料來自於教育部,系統已篩選可申請教師名單,請欲申請學校自行選擇填報。

2.       佐證上傳期間:11/21~12/2

(1)     佐證請以電子檔呈現,佐證請上傳至系統,佐證說明請參照獎勵補助資訊網最新消息(https://tvc-fund.yuntech.edu.tw/Post/NewsContent.aspx?id=5961)。

(2)     提醒學校:點選"確認報部"按鈕後,下載之PDF螢光筆標示之序號方為最終須上傳之佐證。提醒各校總承辦人應善盡檢核責任,並下載學校上傳最後版本以利後續審查資料確認。

3.       資料報部期限:11/30(郵戳為憑)(上傳的佐證不需再檢附報部,上傳至系統即可)

(1)      教育部:電子公文正本(不含附件)

(2)      獎勵補助工作小組:(學校若以超商寄件,請確認貨運公司收貨時間,以免有堆貨延遲寄出之情形

l   紙本公文副本

l   基本資料表1份(封面須用印)

(3)      電子檔上傳:獎勵補助資訊系統/佐證上傳上傳時間為1121日至122日,請學校於時間內上傳完畢),網址:https://tvc-fund.yuntech.edu.tw/psg

l   公文副本

l   基本資料表封面

 

公告日期:111-11-21

聯絡人:許妏琪

聯絡電話:(05)5342601#5351

電子信箱:tvc-fund@yuntech.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