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值獎勵補助系統開放填表時間,感謝各校人員不辭辛勞配合。請各校務必設立統一窗口彙整相關問題詢問,謝謝。
提醒學校以下事項:
1. 第一次開放表冊共7張,系統將於10/28 (五)下午5:00關表,此7張表冊於第二次系統開放將不提供修改:
(1) 專任師資學術研究加給及基本授課時數統計表:
此表冊已將去年「基本授課時數」資料先行代入,請確認有無異動,另提醒學校尚須填報「學術研究加給基準」並上傳佐證(編制內外教師敘薪辦法、學術研究加給標準表及教師基本授課時數標準)。
(2) 自選指標統計表:
各校須就「產學合作及技術研發成效」、「教師多元升等成效」、「提升學生就業成效」、「國際化成效」及「高階專任師資比例成效」5項指標給予權重。
提醒:5項自選指標權重加總為100%,其中產學合作及技術研發成效、提升學生就業成效不得低於20%,單一指標不得低於5%,並應為5之倍數。
(3) 產學合作及技術研發明細表:
l 調整為第1次開表,結案日期於110年1月1日至111年10月15日(不包括已認列過之計畫),結案日期為完成計畫經費結報(完成校內結案程序)並入帳完成之日期。
l 採計達新臺幣30萬元(含)以上金額之計畫,另30萬元以下之計畫,其金額僅採計20%參與核配。計畫須編列行政管理費等回饋學校費用。計畫以實際收入金額為基準,須以直接匯撥或簽發支票方式納入合作學校帳戶。若合作廠商納入合作學校帳戶之經費大於合約註記,須留存所追加經費之原因及其相關佐證文件備查。
l 技術移轉或授權成效:係指由技術提供者(技術擁有者)透過簽訂技術移轉合約、技術授權合約或其他契約方式,對技術需用者或技術接受者根據約定提供技術、機器設備、技術資料、製程資料、專利移轉、專利授權或其他資訊與服務,使技術需用者或技術接受者能夠據以實施該等技術,並須編列權利金、授權金、衍生利益金等收益等回饋學校費用。
l 就業學程執行對象為在校生,且其性質非屬本部認列之產學合作案件,爰填報系統已刪除。
(4) 整體教學資源投入統計表:
提醒學校捐贈之圖書博物、機械儀器及設備(包括電腦軟體),皆不得列計。
(5) 專任師資待遇成效(增加獎勵):欲申請之學校請務必填報。
(6) 兼任師資待遇成效(增加獎勵):欲申請之學校請務必填報。
(7) 健全教職員資遣制度(增加獎勵):
若為優退不得認列,請學校務必確認符合填報規定,並依學校加發資遣慰助金之經費填報。
2. 第一次繳交報部文件:11/7~11/11。報部文件如下:
l 教育部:電子公文正本。
l 獎勵補助工作小組:
(1) 紙本公文副本。
(2) 「校務發展及年度經費支用計畫書」書面7份(封面須用印)。
(3) 電子檔上傳:
A. 公文副本
B. 校務發展及年度經費支用計畫書(含用印封面)
C. 校務發展計畫書及附錄
O 上傳位址:獎勵補助資訊系統→佐證上傳。
O 上傳期間:11/7~11/11。
3. 第二次系統開放將篩選帶入學校填報於校務基本資料庫之資料,獎勵補助系統第二次開放期間:11/21 (一)~11/25 (五)。
4. 學校上傳佐證期間:11/28~12/2,佐證請以電子檔呈現,佐證請上傳至系統,佐證說明請參照獎勵補助資訊網最新消息(https://tvc-fund.yuntech.edu.tw/Post/NewsContent.aspx?id=5961)。
5. 第二次繳交報部文件:11/30。報部文件如下:
l 教育部:電子公文正本。
l 獎勵補助工作小組:
(1) 紙本公文副本。
(2) 「基本資料表」書面1份(封面須用印)。
(3) 電子檔上傳:
A. 公文副本
B. 「基本資料表」用印封面
O 上傳位址:獎勵補助資訊系統→佐證上傳。
O 上傳期間:11/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