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您好:
一、佐證上傳注意事項:
1、 增加獎勵經費教育部已於中華民國111年4月18日臺教技(二)字第1112301056號函知學校核配金額。
2、 學校應依「教師待遇條例」及「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規定辦理,至遲應於111年6月30日前完成校內相關程序。
3、 為確認學校辦理情況完善,請學校於111年7月11(一)~7月15日(五)前備齊相關佐證文件上傳至「私立技專校院整體發展獎勵補助計畫基本資料表填表列印系統(https://tvc-fund.yuntech.edu.tw/psg)」
4、 無申請及已提供佐證之學校,請忽略此通知,謝謝。
二、專任師資待遇成效:
(一) 依教育部111年2月9日臺教人(四)字第1110012826B號函(計達),有關私立學校教職員待遇調整一案,其學術研究加給請各校確實依教師待遇條例相關規定調整至大於等於公立學校各職級專任教師學術研究加給支給基準,並與個別教師協議同意調整後納入聘約始生效力。
(二) 參與學術研究加給調整之學校,已於111年2月18日前完成申請,申請學校須符合以下條件:
1、 自111年1月1日起校內各職級專任教師學術研究加給基準大於等於教育部111年2月9日臺教人(四)字第1110012826B號函檢附之「公立大專校院教師學術研究加給表」標準。
2、 應上傳之佐證文件:
(1) 學校調整校內各職級專任教師學術研究加給之公告網址及公告內容。
(2) 校內已通過「111年1月1日起之校內各職級專任教師學術研究加給支給基準大於等於公立學校專任教支給基準」之完整版(董事會會議或校務會議)會議紀錄,請註明會議日期。
(3) 學校調整前之校內各職級專任教師學術研究加給支給基準規定。
(4) 學校調整後適用111年1月1日起之校內各職級專任教師學術研究加給支給基準規定。
(5) 調整之專任教師人數清單excel檔。
(6) 對應之薪資帳冊(須含回補至111年1月1日起之薪資,並請以螢光筆標示欄位)。
三、兼任師資待遇成效:
(一) 依教育部111年4月14日臺教人(一)字第1110037303號函(計達),行政院核定修正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其兼任教師鐘點費請各校確實依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調整全部或部分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大於等於公立學校各職級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並與個別教師協議同意調整後納入聘約始生效力。
(二) 參與兼任教師鐘點費調整之學校,已於111年3月22日前申請完成,申請學校須符合以下條件:
1、 自111年2月1日起校內兼任教師各職級全部或部分兼任教師鐘點費支準大於等於教育部111年4月14日臺教人(一)字第1110037303號函檢附之「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
2、 應上傳之佐證文件:
(1) 校內已通過「111年2月1日起之校內各職級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大於等於公立學校各職級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之完整版(董事會會議或校務會議)會議紀錄,請註明會議日期。
(2) 學校調整前之校內各職級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規定。
(3) 學校調整後適用111年2月1日起之校內各職級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規定。
(4) 對應之薪資帳冊(須含回補至111年2月1日起之薪資,並請以螢光筆標示欄位)。
四、以上,煩請學校配合,若有問題請洽詢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獎補助工作小組(電話:05-5342601分機5350-5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