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3月16日補充說明事項
補充說明事項為111年3月14日臺教高通字第1112201281號函,旨揭有關補助私立大專校院因應111年度軍公教調薪後增加之人事費用之調查表,說明如下:
※「編制內職員」定義:
(一) 依學校員額編制表。
(二) 若以「私校獎補助」及「高教深耕計畫」聘任,僅限會計科目「行政管理支出」、「教學研究及訓輔支出」項下支應之專案教師,2項計畫聘任之「職員」非屬本次填表範圍,特此更正。
※務必將可編輯調查表檔案寄至教育部承辦人信箱:
技專校院:技職司蔡紫芳,fang_470612@mail.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