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0年度校務發展年度經費支用計畫書」及「110年度學校自訂特色」格式公告,如附件。繳交之格式,請以教育部正式發文公布為準。
二、校務發展年度經費支用計畫書、學校自訂特色提報注意事項如下:
(一)繳交期限:109年7月31日(五)前(以郵戳為憑)。
(二)資料寄送:
1. 教育部:紙本公文正本。
2. 獎勵補助工作小組:
(1) 紙本公文副本。
(2) 書面2份(封面須用印)。
(3) 光碟電子檔2份(請用光碟套黏於支用計畫書封底)。
三、各校自選指標之項目預計於七月開放系統請學校進行填報,請學校儘早討論欲選項目,故有選擇「學校自訂特色」之學校,請依參考格式撰寫(限一項);若無則不須撰寫繳交。
獎勵補助工作小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