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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補助核配要點關於留職停薪或帶職帶薪之專任師資應如何採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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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職停薪,予以認列;帶職帶薪之專任教師應為「任職二年以上經學校核淮以全職前往國內外大學進修、研究、學術交流或教師赴公民營實務深耕研習,並訂有契約者,納入計算」。故以其他原因留職停薪或帶職帶薪之專任教師,不予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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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教師是否皆不須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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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自核配109年起專任教師數之採計不含兼任教師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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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職帶薪之專任教師(應任職二年以上經學校核准以全職前往國內外大學進修、研究、學術交流或教師赴公民營實務深耕研習,並訂有契約者);請問教師赴公民營實務深耕研習一定要報部備查?或是與業界簽訂即可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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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業界簽訂符合教師赴公民營實務深耕研習服務辦法即可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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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編制外轉編制內教師之最近到校任職日欄位如何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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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以該名教師最近到學校擔任編制外教學人員日期進行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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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編制外教學人員是否為專任教師?舉例說明,若於112年8月1日起新聘前述之編制外教學人員,其聘約為一年,於113年7月31日止,請問需要已發生「聘期」須達一年以上才可以填入專任教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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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立學校比照「專科以上學校進用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實施原則」訂定聘任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專案教師)相關規定,所聘全部時間實際從事教學及支給專任教師薪資之專任教師,即為專任教師。
- 專案教師「聘約」須達一年以上並加註薪資,敘薪標準及基本授課時數等相關規定皆須比照專任師資,始得認列。若未比照則所有編制外教學人員不得列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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