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您好:
依教育部109年11月24臺教技(二)字第1090168071號,有關110年度教育部獎勵補助私立技專校院整體發展經費「校務發展及年度經費支用計畫書」及「學校自訂特色」報送說明如下:
一、「校務發展及年度經費支用計畫書」及「學校自訂特色」參考格式公告,詳如檔案下載。
二、注意事項如下:
(一) 繳交期限:109年11月30日(一)(以郵戳為憑)。
(二) 資料寄送:
1. 教育部:電子公文正本。
2. 獎勵補助工作小組:
(1) 紙本公文副本。
(2) 「校務發展及年度經費支用計畫書」、「學校自訂特色(選擇性)」書面7份(封面須用印)及光碟電子檔7份(請用光碟套黏於支用計畫書封底)。
三、自選指標中,選擇「學校自訂特色」之學校,請依參考格式撰寫;若無則不須撰寫繳交。